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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兰州两会】给孩子们一张放心的“小饭桌” 会外家长殷殷寄语 会内委员纷纷支招

 2019/02/25/ 09:27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田玥 杨昕 首席记者马军

  记者走访 现状堪忧

  记者通过连日的走访发现,我市大多数“小饭桌”都开在居民楼里。“小饭桌”大多厨房面积较小,布局混乱,不能按功能分区,一些“小饭桌”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做饭人员普遍未佩戴口罩、帽子等卫生防护用具;有的“小饭桌”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五六张高低床,空间狭小拥挤,加上消防设施不完善,一旦起火很难及时疏散;一家“小饭桌”往往招收10-40名学生,靠两三个大人管理,孩子人身安全也很难得到保障;个别“小饭桌”里还有经营者生活起居的情况。当记者询问有无证照时,部分“小饭桌”可以出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但有一些“小饭桌”的经营者则含糊其辞,或称正在办理,或称放在家中。

  润色教育集团负责人赵永刚告诉记者,2016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后,居民住宅楼内严禁从事经营性活动。目前我市大多数“小饭桌”是以家庭经营方式为主开在居民楼中,当主体资格受到限制后,无照经营成了新开办“小饭桌”的现状。

  政协委员王国强表示,“小饭桌”之所以乱,是因为在准入和审批许可方面有诸多不明确。由于工商、教育等部门都没有明确的相关审批权限,一些托管机构的经营者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部门却没有依据受理。没有取得主体资格的托管机构,进而也无法办理餐饮、卫生、消防等许可证。

  委员支招 精细管理

  “对中小学生社会托管机构我们要分门别类,进行精细化监管。”王国强委员说。他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社会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提案》中建议,首先出台管理办法,规范部门职责。尽快制定并出台《兰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

  其次,制定行业标准,明确审批制度。校外托管机构可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审批程序、设置标准和进入条件。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和教育、工商、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协调联动、定期检查等制度,形成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还要开展专项整顿,不定期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加强对各托管机构的监管。对未达标的机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予以关停取缔,确保学生在托管中心的人身安全。”王国强说。

  “学校食堂是学生就餐的主渠道。”何宏兰委员建议,让一些有条件建学生食堂的中小学,通过办食堂解决学生中午就餐问题;对一些不能建设食堂的学校,可以采取学校集中订餐等方式解决。

  政协委员马玉琪说:“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中小学生午休模式,由学校安排可以供学生吃饭、休息的场所,聘请课外辅导员或者退休教师照顾中午不能回家的学生们。学生们则可以自带午餐,在休息室一起用餐,一起休息,让他们不出校园就可以度过午休时间。”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 杨昕/文 兰州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马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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