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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制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

 2020/02/10/ 22:31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曹立萍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2月10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曹立萍)2月9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工信厅、甘肃省金融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组织全省金融机构开办专项贷款,全力满足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方案》建立了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目前已明确了第一批13家重点企业名单,主要包括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密切相关的卫生防疫、医药生产、医用器材、医用基础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并组织金融机构与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企业主动对接合作,争取实现名单内企业金融支持全覆盖。要求各金融机构制定“一企一策”金融支持方案,全方位提供信贷、结算、咨询等综合化金融服务,实现精准支持。

  《方案》提出,专项贷款定向用于重点企业从事与防控疫情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一般性资金需求。银行金融机构要对重点企业合理授信,授信额度不能超出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要严格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监控企业不得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以转贷。同时,重点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要在银行开立指定回款账户,确保经营收入及时、足额用于还款。银行要主动对接企业及上下游客户,加强贷款资金投放、回收管理,实现贷款资金“闭环运行”。同时,专项贷款将采用优惠利率,并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重点企业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方案》提出,专项贷款将由省金融控股担保公司、省再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重点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并对重点企业一律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加强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明确,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放,待疫情结束后即停止发放,存量贷款自然到期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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