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15条措施助力复工复产 方便群众生活
每日甘肃网2月19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2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对《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进行通报。李明介绍,为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含过渡期)公安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满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需要,确保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省公安厅特制定15条工作措施在全省公安机关实施。15条措施具体如下: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强化医疗秩序维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秩序维护及内部安全保卫,落实定点医院“一院一专班”。确保医患转运交通安全畅通。
(二)强化应急交通保障。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后直接进城,运输应急物资、民生物资和生产物资车辆优先通行,放宽其他货运车辆进城条件。对现场发现应急运输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
(三)强化涉疫犯罪打击。严格执行两高两部相关规定,对涉疫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查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强化疫情阻击防控。配合做好入省车辆人员检疫检测等工作;织密社区防控网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五)强化防疫服务保障。对企业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用于生产防疫用品的,主动服务,快审快批,当日出具审批证明。对医护、军警及其他执行公务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开辟户政、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
服务企业单位复工复产
(六)实行临时备案。办理服务场所、废旧金属回收、机动车修理等特种行业备案的,可先行通过电话、微信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七)设立应急窗口。在车管所设立复工复产企业应急业务快速办理服务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车管业务便捷高效。
(八)推行网上许可。公章刻制、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爆物品购买及运输、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等,通过“甘肃省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网上通道审查审批、快审快批。
(九)开通邮寄办理。办理民用持枪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枪支(弹药)携运和运输证等业务,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公安机关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邮政快递发送证件。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材料清单。
(十)帮助解决困难。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摸排企业受困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动态和苗头隐患,部署警力加强企业周边巡逻防控,保障复工人员出入村(居)和房屋租赁权利,推动复工复产正常进行。
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十一)大力推行“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甘肃公安微警务”或者扫描二维码门楼牌在线申办公安业务,出生登记、死亡注销、户口项目变更、临时身份证办理等30项户政、出入境业务实行网上预约,身份证及居住证补领、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机动车选号、临时号牌及免检车检验标志申领、交通违法处理等33项业务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办理。
(十二)灵活实行“延期办”。已开具的居住证签注、户口迁移证等证件手续到期自动延期,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学习驾驶证明、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期限延长到疫情结束后办理。网上申请驾驶人考试预约的,可自主取消,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对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审验满分现场教育的,统一取消已申请预约,调整考试、教育计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对持有有效往来港澳旅游签注但未出境人员,疫情结束后根据持证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旅游签注。
(十三)全面开展“预约办”。对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窗口办理的,引导群众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对出行不便、确有需求的群众,推行上门送证、上门办事。
(十四)执法处罚“柔性办”。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予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提醒纠正,除影响通行且拒不纠正外,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停、居留证件导致逾期居留的外国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十五)深入群众“跟进办”。持续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广大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和网格员、治安户长,切实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走访,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上门办、就近办等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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