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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检察院四项措施为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2020/03/10/ 09:34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张烁

市检察院四项措施为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每日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张烁)兰州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服务,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为民营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四项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落细落实。

  措施一: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犯罪

  据了解,四项措施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犯罪。据介绍,此项措施主要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谣传谣、利用疫情哄抬物价、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依法有序进行。

  措施二:强化法律监督畅通“无接触”渠道

  强化法律监督,畅通“无接触”渠道,主要就是加强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畅通电话、邮箱、官微等“无接触”线索反映渠道,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措施三: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宽严相济

  落实宽严相济,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是第三项措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或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措施四: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项措施主要就是主动对接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企业需求,精准提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安宁区检察院以去年以来涉案的民营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回访,关注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为企业防疫和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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