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兰州城关警方连破以借用手机支付宝转账为由实施的盗窃案

 2020/03/30/ 08:29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王进 特约记者樊奕昕

切记!莫将手机借他人转账

城关警方连破以借用手机支付宝转账为由实施的盗窃案

  每日甘肃网3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城关公安分局刑警五大队近日连破3起以借用手机支付宝转账为由实施的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并追回部分赃款,及时为辖区群众消除了治安隐患。

  3月25日,城关区东岗东路某手机店安某来到该大队报案,称1月3日18时许,一男子在其店内以购买手机没带现金需关联其女友的支付宝账号付款为由,借安某的手机进行操作。不料,该男子离开几分钟后,安某支付宝账号内的2500元存款被转走。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走访和案情研判,发现此前已接报两起此类案件:其中一起为一男子买水果时称手机丢失,借用东岗东路某水果店店主牛某手机,盗窃其支付宝内3275元;另一起是东部市场某店主胡某的2396元存款被一男子借手机添加支付宝好友付款时盗刷。这3起案件作案手段极为相似,民警对3起案件进行了并案侦查。

  3月25日中午,办案民警通过对案发地点及周边视频的排查研判获取了重要线索,后经走访和架网布控,在雁西路旧货市场公交车站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经讯问,曹某对借用他人手机登录支付宝账号转账连续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刑事拘留。城关公安提醒大家:切莫将手机借与他人进行操作转账,防止发生盗刷案件。

  特约记者樊奕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进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