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3月3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记者今日从省法院获悉,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酒泉市瓜州县柳园镇工业园区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瓜州县法院柳园法庭则立足司法职能,认真梳理涉企执行案件,以线上查控为主要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短期内执结了多起大标的案件,累计发放案款150余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助力复工复产。
2019年3月,柳园法庭审结了一起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新疆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原告柳园镇某石材公司货款139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于2020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被告公司电话无法接通,加之受疫情影响也无法进行线下查控,承办法官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仅在其对公账户查到十万余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虽然对该笔款项提起了冻结,但对于100多万元的案款还差之甚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3月初,承办法官在办理另一起案件时,偶然得知被告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话,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官向其告知了不履行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类似案件分析,适时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疏导下,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表示待新疆地域的企业复工后,会尽快履行义务,同时请求法官不要将公司拉入“黑名单”,避免企业陷入融资难的困境。3月15日,被执行人新疆某建筑工程公司如期将所有执行款汇到法院账户,至此,本案139万元案件款全部到位,承办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其公司账户的冻结。
在接到承办法官通知领款的电话后,申请人公司的负责人黄某激动地说:“货款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法官了,现在我们正准备复工复产,这笔款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承办法官表示,柳园法庭受理的涉企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是微小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弱,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因资金问题面临生存困境。作为执法者,既要保证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也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当事企业信用,让企业能够在疫情期间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帮助双方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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