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4月1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如果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依法扣留后,请务必在15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超过15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会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酒驾、驾驶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等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执勤民警现场会依法扣留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强制措施凭证上,书面告知违法人:“请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在现场,民警也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告知。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从2020年4月15日起,将对被暂扣驾驶证后15日内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进行排查,请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人尽快前往相关大队接受处理,否则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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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几种情形 :
执勤执法中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具体是指: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饮酒、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
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证被吊销的人、被暂扣的人驾驶;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7.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8.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等24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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