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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在省政协日前召开的有关课题研究情况介绍会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多措并举打好“减、免、缓”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组合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困难。
“减”就是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就是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交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起始月份为未缴费的第一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帮助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期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交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据初步统计,此项可为全省33598户企业节约经营成本10.62亿元。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宣布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城乡居民在规定的延长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的,2020年1月1日至参保缴费之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规定予以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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