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经济

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

 2020/04/20/ 08:3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熊园

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

  每日甘肃网4月20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熊园)4月19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4月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贷款认定规则及二套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无公积金贷款信息、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显示无房产的,按首套房受理。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无房产登记的,或合计有一套房产登记且无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中心综合信息系统、《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显示有一套房产,但均为同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受理。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或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或合计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此外,新政策对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按照中心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实行上浮,即在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即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