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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酌定赔偿7000元——2019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之一

 2020/04/27/ 00:44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朱婕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从全省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件中精选出的十大案例。这些案件涉及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不正当竞争等各个方面,这里选刊部分案例,希望能以案为鉴,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白银区三佳通讯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盛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15年1月21日获得授权,目前该专利处于有效状态。源德盛公司主张白银区三佳通讯店销售的自拍杆与其专利产品技术方案相同,侵害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00元。

  【裁判结果】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源德盛公司是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该专利权处于合法有效状态,应受法律保护。经比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均不得生产或销售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被控侵权自拍杆与涉案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相同,同时采用与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相同的技术,构成专利权侵权,故白银区三佳通讯店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白银区三佳通讯店虽主张其所售自拍杆有合法来源,但其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系通过正常商业方式取得,故对白银区三佳通讯店的合法来源抗辩理由不予支持。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综合考虑涉案专利的类型、该技术创新点对产品价值的贡献度、白银区三佳通讯店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源德盛公司批量诉讼的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为7000元,本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2019年,源德盛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4件,本案系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的典型案例。涉案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是一种对现有技术的创新、改进,有效解决了现有自拍装置收纳携带不方便的缺陷,市场销售良好。在本案的审理中,法院对案涉专利的独立技术方案进行了分析与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围绕源德盛公司主张保护的权利要求2的技术特征进行了逐一比对、分析论证,最终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白银区三佳通讯店无法证明其销售被诉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和渠道,故法院依法判令停止侵权并合理确定了侵权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对包括本案在内的系列案件的审理裁判,在有效制止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保护专利权实施的基础上,考量专利技术方案在产品中的贡献度及专利产品的市场价值,合理确定赔偿数额,避免了发生商业性维权的隐患。对于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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