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杨阳)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地生效,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甘肃省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水利厅对全省河湖流域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遗留问题、新发问题进行联合整治,推动黄河流域甘肃段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流,积极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升全省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据悉,2020年5月起,各地要结合河湖“清四乱”,黄河流域岸线利用项目、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组织市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进行全覆盖(无人区除外)摸底排查,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办公室和水务局要针对水利部、流域机构、省河长办和省水利厅要求各地限期整改的问题,自查新发现的“四乱”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明确完成时限,建立问题台账,组织会商研判,分类梳理甄别,形成移交问题线索清单,于每月底前报“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黄河干流,湟水(含大通河)、洮河、大夏河、祖厉河、黑河、渭河(含泾河)等重要支流为重点,覆盖省内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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