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每日甘肃网5月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增加司法公开的透明度,近日,平川区法院共和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共和镇小水村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今年1月,村民张某某发现被告王某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养猪场,原告及其家人出面阻止,被告未予理睬仍然坚持施工。后原告申请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但双方调解无果,张某某便将王某某诉至法院。法庭立案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行动不便,路途又较远,为了使原告合法权益能尽快得到实现,法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多种方式同原被告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在二人所在的小水村进行巡回开庭。
调解现场
当天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进行,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查明了案件事实后,根据法庭调查情况,对涉案土地的归属情况进行了明确。考虑到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宣布休庭,并在村委会文书的陪同下到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查看。
庭审过程中,不少村民参加旁听,“以前从来没有看过法院如何开庭,今天通过旁听庭审,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法律和我们距离很近!”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纷纷表示,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实实在在接受了普法教育。
相关新闻
- 2020年03月28日兰州:“圆桌”法庭圆满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 2020年03月07日【她们是春天最美的花】战“疫”下的“巾帼”法庭
- 2020年02月25日天水秦州区:网上开庭解纠纷 防疫审判两不误
- 2020年02月13日天水中院首次使用云法庭实现网上开庭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