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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德祥禄”回应:我们不是网约车公司 与承租人经营行为无关

 2020/05/16/ 09:00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张继培

新闻追踪

“德祥禄”回应:我们不是网约车公司 与承租人经营行为无关

  每日甘肃网5月1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继培)5月15日,兰州晨报《金城里》周刊B07版以《租赁公司没办成营运手续 签约司机无奈跑了5个月“黑车”》为题,对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韩先生的租赁押金纠纷进行了报道。当日,该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向记者澄清:他们公司——兰州德祥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不是网约车公司,而承租人租赁汽车后从事什么样的经营活动,与兰州德祥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关。

  王经理告诉记者,首先,兰州德祥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租的车辆均有合法手续,而且“德祥禄”公司不是网约车公司;开通网约车平台的人是承租人自己,“德祥禄”公司没有参与。其次,承租人韩先生租赁汽车后,其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与“德祥禄”公司没有关系。第三,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没有在合同有效期限终止日1月8日将承租车辆交还“德祥禄”公司,而是逾期到3月25日才交车,因此,承租人韩先生存在违反合同的过错,根据合同规定,承租人应该支付违约金。而承租人韩先生表示,他当时承租“德祥禄”公司汽车从事网约车业务,是受到所租车辆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的有关宣传引导,才租赁了该公司的汽车,否则,他也不会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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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市民韩先生向掌上兰州·兰州晨报热线96555反映,去年3月他和一家汽车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该公司车辆进行滴滴网约车运营的合同,交了1.5万元押金。后来,该公司没有办理下来滴滴网约车运营项目,导致他一直无法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目前,他签的合同到期,但该公司不给他退还押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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