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筑企业可缓缴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近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通知,为加快落实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负措施,推动建筑企业复工复产,今年3月20日起至6月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实施期内新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尽快返还。
连续三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新开工项目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在暂缓缴存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自拖欠之日起30日内补齐应当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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