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路小吃街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执法人员开出罚单 葛强 摄
每日甘肃网6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2019年2月1日我市出台了《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前大家一直以为垃圾分类离很远,但现在却不得不重视它,因为它真的来了!
日前,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白银路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城关区正宁路251号门前(正宁路夜市),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正宁路夜市管理方兰州青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夜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数量不足,被执法队员当场查处。执法队员遂向其下发《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当天20时前立即整改。执法人员于次日再次前往该处“回头看”,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被白银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执法队员向当事人下发《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询问调查通知书》、《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处罚办法,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近日来,执法队逐步检查辖区内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物业等,发现餐饮、物业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是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同时执法部门将按照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要求,继续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逐步落实,维护公共环境,共建节约资源型社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05月27日垃圾分类再添“神器”
- 2020年05月27日兰州首个垃圾分类声光报警智能系统投用 智能监控助力人工桶边督导
- 2020年05月22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