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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 创建标准看这里

 2020/06/11/ 21:24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城关交警大队民警走访社区

  每日甘肃网6月11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加强酒、醉源头治理,提升兰州市居民文明素质和共建共治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创建行动。

  据悉,创建“”示范活动,是创新酒治理模式,普及酒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争当文明交通的示范、劝导、引领,通过警企、警民共治共建,号召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目前,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过深入了解、考察、探讨,初步确定酒泉路街道杨家园社区为第一批试点“”社区。

  兰州市公安交警将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力争通过此次创建行动确保从源头上减少酒、醉的发生,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让拒绝酒后驶、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兰州人的自觉行动,携手共建文明兰州。

  【新闻多一点】

  “”单位、街道、社区创建标准

  一、“”单位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2.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宣传教育活动。

  3.单位驶人签署《“”承诺书》,抽查本单位职工“醉”入知晓率达100%。

  4.单位有较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在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配备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

  5.本单位90%以上驾驶人关注“兰州交警”信公众号,适时阅读相关内容,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建立本单位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7.本单位职工驶人年内无“酒”违法行为、“无酒”交通事故发生。

  二、“”街道、社区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2.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在社区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街道、社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固定宣传栏、墙报,大力宣传“酒”的危害。在人员流量大、居住集中的小区等适当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利用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4.街道、社区驶人签署《“”承诺书》,抽查本社区居民“醉”入知晓率达到90%以上。

  5.本街道、社区60%以上驾驶人关注“兰州交警”信公众号,适时阅读相关内容,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建立街道、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情况。

  7.本街道、社区居民年内无“酒”违法行为、无“酒”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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