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陇南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陈多)记者从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天气预报,陇南市近期无强降水天气,按照《陇南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于9月6日20时解除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原已启动应急响应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解除响应。
陇南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继续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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