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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4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2020/09/15/ 08:3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姚智 张秀芸

民勤县:“4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每日甘肃网9月1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 张秀芸)9月14日,民勤县法院对被告人孟某奎、徐某鹏等4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宣判。此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民勤县法院受理的犯罪人数最多、涉及罪名众多的首起重特大涉黑案件。本案涉案人数达45人、涉及犯罪事实38起,案件卷宗近150册,庭审历时7天。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孟某奎注册成立武威市清梦轩商贸有限公司,下设多家餐饮、娱乐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2012年10月,被告人孟某奎成立武威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徐某鹏和社会闲散人员孟某文、王某虎、张某培、董某平等人违法从事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孟某奎、徐某鹏、孟某文、张某培、王某虎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共实施非法拘禁案8起,非法侵入住宅案3起,寻衅滋事案10起,强迫交易案4起,虚假诉讼案6起,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1起,共33起违法犯罪案件。被告人丁某宝、齐某天、丁某锋、张某洲、丁某津、吴某、鲁某泉等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外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非法拘禁案1起,寻衅滋事案2起,敲诈勒索案1起。

  民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11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其余44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43名被告人共处罚金326.2万元。对本案被告人开设赌场非法所得611.8696万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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