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法院开庭审理“6·14”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
每日甘肃网9月16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 张秀芸)9月14日至15日,红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兰州“6·14”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据了解,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兰州市规模最大的一起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某、蔡某甲等22名被告人犯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向红古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与蔡某甲商议生产麻黄碱,蔡某甲介绍技师蔡某乙、范某甲去宾馆找刘某某并当场给刘某某写了生产麻黄碱的辅料和工具。后刘某某、蔡某甲在吴某某、纪某某、田某等人的帮助下购买到麻黄草19.02吨;在和罗某某、李某某商议介绍场地并承诺给予相应提成后,找到红古区洞子村某农场,随后便组织生产人员进场加工提炼麻黄碱。案发后查获白色粉块状伪麻黄碱、盐酸甲基麻黄碱23.82千克,麻黄草浸泡液6597公斤,麻黄碱半成品固液混合物9870.5公斤,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查获的麻黄草浸泡液及麻黄碱半成品固液混合物内含麻黄碱14.67千克、伪麻黄碱10.35千克、甲基麻黄碱3.9千克。查获其他制毒化学辅料及工具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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