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平凉市检察机关打好执法“组合拳” 助力民企快发展

 2020/09/18/ 14:32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柳娜

全市检察机关打好执法“组合拳” 助力民企快发展

  每日甘肃网9月18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柳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机制,巩固“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持用实实在在的执法办案效果提升民企安全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在执法办案中彰显“检察温度”。

  “从严打击”,提升安全感。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快捕快诉,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共批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9人、起诉16人。“从宽保护”,提升获得感。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慎重采取刑事措施,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依法对民企人员不捕10人、不诉18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先后对25名民企人员依法提出从轻量刑建议,并对4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崇信县某企业法人骗取贷款案和庄浪县某企业合同诈骗案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典型案例”。“从细监督”,提升认同感。不断加强对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涉民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5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24件。灵台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和解的方式向一建材厂讨回销售款12.9万元;华亭市检察院针对一起生猪养殖场疫苗问题的案件线索,向农牧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正在监督整改。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