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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9/30/ 09:18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朱玲

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 难事巧办

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每日甘肃网9月30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 (记者朱玲)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政策,切实减轻全市企业负担,市医保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减轻患者负担推出相关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力争把疫情对社会经济和个人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全力支持全市企业复工复产。

  特事特办。市医疗保障局及时推出阶段性缓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允许企业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不收企业滞纳金。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确实无力按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为3个月,起止时间为2020年3月至5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医保(生育)待遇不受影响。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含酒钢公司),缓缴金额5666.8万元,其中:单位缴费4264.5万元、个人缴费1312.2万元、大病保费90.1万元。同时,该局及时预拨专项医保资金用于确诊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医保费用。目前,市医保局已向我市定点救治医院拨付150万元医保资金,专项用于确诊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急事急办。该局做好全市医保系统调整工作,对省局批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第一时间进行医保目录调整,将治疗新冠肺炎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原自费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并及时督促定点救治医院更新药品目录。市医保经办机构积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其依法享受医保待遇。对于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企业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影响参保待遇享受。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疫情期间,滞留外地参保人员因病住院,电话报备,即可享受外地安置人员住院待遇。本市转外参保患者在就医医疗机构即可办理转院手续,无须再到医保大厅办理。

  难事巧办。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用于向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支付医药货款,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按照“非必需、不见面,非必需、延后办”的原则,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和电话预约办理,尽量减少现场办理频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向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缴费核定相关经办工作安排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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