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教你如何选择口罩
每日甘肃网10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0月19日至25日是我国第一届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10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张掖路步行街举办全市医疗器械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重点对如何科学选购美瞳、医用口罩等知识进行科普宣传与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包装上需标明注册证编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消费者选购家用医疗器械要到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正规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注了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如:国械注准20153220278、甘兰械备20180009号)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等产品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mpa.gov.cn)查询。
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前,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弄清其作用机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禁忌症等,并结合医生的建议和自身情况合理使用。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以便维权。
如果消费者发现无证经营或者经营未经注册、备案产品,或流动销售、临时设摊销售医疗器械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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