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医保及药价变化看这里: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新增30元 集中采购药品平均降价53%
每日甘肃网10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0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暨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大病保险筹资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实施。另外,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省医保部门共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5223万元,医疗机构完成中选药品采购订单1.2亿元。同时,通过政策协同积极引导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共有251个非中选药品申请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30%。
医保
筹集标准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资金共同组成,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550元,较2019年增加了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40元,省市县财政按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的标准共同分担1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每人280元。在整个资金的筹集中,各级财政补助了大部分的资金,个人缴费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资金中不到三分之一,是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红利的一项最直接、最有效的福利。
住院费用支付
明确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我省将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政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及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
同时,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为减轻贫困群众参保缴费负担,我省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个人不用缴费;对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较去年不低于50元的资助标准翻了一倍;“两州一县”、18个深度贫困县按照不低于120元进行资助。
医保支付改革
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事前、事中管理,加快推进全省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试点,完善医保总额管理和重大疫情医保综合保障机制。同时,按照省级调整权限,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基金监管覆盖
将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全年组织开展两次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项配套管理政策,巩固市级统筹成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完善收支预算管理,适时调整基金预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
加强业务办理
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同时,我省同步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参保资助工作。推动市州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减少群众“跑腿垫资”,方便群众看病报销。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标准,全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地方平台设计和应用系统部署实施。
参保时限明确
参保是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和基础,在参保缴费期内城乡居民可以随时办理参保手续,参保缴费期结束以后就不能办理参保手续,只能到次年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手续。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结束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在此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药价
251个非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超30%
10月20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省医保部门共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5223万元,医疗机构完成中选药品采购订单1.2亿元。同时,通过政策协同积极引导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共有251个非中选药品申请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30%。
据介绍,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设计的初衷就是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回归质量和价格竞争,促使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大幅度降价。
我省在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专门建设了“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将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统一纳入平台进行监测管理、线上预付医保基金和药款结算,实现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2019年12月20日,第一批25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6%,目前已有21个提前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2020年4月24日,第二批32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落地执行,中选甘肃价格平均降幅62%,最高降幅89%,预计我省32种药品首年采购总费用将从0.8亿多元降至0.3亿元左右,目前已有15个提前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第三批55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将于11月在我省落地实施,中选价格与集采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5%,预计我省55种药品首年采购总费用将从1.9亿多元降至0.4亿元左右。
未来,我省将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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