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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聚焦学前教育 让适龄儿童“有园上” 更要“上好园”

 2020/11/02/ 08:13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田玥 杨昕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聚焦学前教育

让适龄儿童“有园上” 更要“上好园”

参会的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数量逐年上升,我市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没有客套、开门见山,在10月29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专题询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甘农大教授马辉玲首先提出这样的问题。自此,一场实事求是、客观中肯的专题询问会正式开始。

  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代表们围绕百姓关心的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面的热点问题,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发问,得到了这些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坦诚回应。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我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入园难”、“入园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专题询问,旨在通过这种有效的监督方式,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积极回应老百姓关心关切,推进解决学前教育学位短缺、分布不均、幼儿园“小学化”等热点难点问题,不仅让适龄儿童“有园上”,更要“上好园”。

  问题1

  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在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的鼓励下,我市全域人口不断增长,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请问市教育局面对此情况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是否能够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就学?

  询问人:马辉玲 全国人大代表、甘农大教授

  应询人:南战军 市教育局局长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盯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目标,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努力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成效有目共睹,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1158所,其中公办园126所,公办性质园49所,小学附设幼儿班230个,民办园753所(含托护点270个,其中普惠性民办园541所);在园幼儿总计12122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4.32%,其中,公办在园幼儿60646人,占比50.03%,普惠园在园幼儿54008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4.58%;幼儿园教职工16026人,其中专任教师8781人。

  我市主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体系的完善、支撑和保障。立足实际扩充学前教育资源,这几年,移交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77所,城区改扩建园所50所;新建农村园所215所,达到了乡镇中心园和15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的国家标准;本着就近入园、服务群众的原则,建立小型民办托幼机构,尤其是增加普惠园541所。同时,多渠道发力,扩大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南战军表示。

  问题2

  《甘肃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方案》提出:1000户以上的新建城镇小区要规划建设一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其性质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我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上,存在规而未建和缩小规模的情况如何解决?

  询问人:朱文龙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兰州市东郊学校校长

  应询人:陈一夫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制订了《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教育类: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包括在公共服务设施中。办法明确所需配建幼儿园标准及建筑规模,并约定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后按规定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区县政府)。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市自然资源局也将严格按照核实各项要求。

  同时,办法中还要求建设项目配建的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于一期建成。在建设工程中,规划监察大队巡查期间如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在竣工验收阶段如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将依法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未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实施移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由市政府国资委协调我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查处,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问题3

  截至目前,兰州市“十三五”规划中建设学校、幼儿园的完成情况如何?当前,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有何规划?

  询问人:王虹 市人大代表、安宁区幼儿园园长

  应询人:康宏 市发改委副主任

  《兰州市“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中,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294所,其中幼儿园260所。截至目前,兰州市共新建、改扩建学校435所,其中,中小学101所,幼儿园334所(含房地产配建移交)。已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建设任务。

  现正在编制的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我们初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着力补齐九州、雁滩、东岗片区,三滩三坪、龚家湾片区,沙井驿等片区学位短板。全方位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强幼儿园分类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正在编制《兰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前尚未定稿,可以透露的是,规划中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建设要求,结合“十四五”全市人口发展目标,对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测算,并提出详细建设需求。

  问题4

  我市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和监管的相关情况如何?

  询问人:辛秀先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皋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应询人:王俊东 市民政局局长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民政部门负责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目前,我市非营利性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由各区县教育局审批发放执业许可资格后,区县民政局办理成立登记,为双重登记管理体制。截至目前,兰州市共依法登记成立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培训机构344家。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和监管方面,市民政局严把审核关口,坚持依法规范登记;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助推健康发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活动;强化信用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加大政策引导,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助学办学,强化监督管理,引导和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健康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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