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37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每日甘肃网11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1月2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12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14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要求,经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定西市中医院、兰州市安宁区万里医院、皋兰县疾控中心、瓜州县疾控中心、阿克塞县疾控中心、肃北县疾控中心、金塔县疾控中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疾控中心、临泽县疾控中心、高台县疾控中心、平凉市中心血站、华亭市中医医院、两当县疾控中心、卓尼县疾控中心等14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已经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3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40家,疾控机构9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小东
相关新闻
- 2020年10月29日榆中县核酸检测覆盖到冷链食品
- 2020年10月29日金塔县第二个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投用
- 2020年10月28日甘肃省卫健委全面部署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八类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 2020年10月21日甘肃省流感监测与防控工作会议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班在嘉峪关召开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