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科教

“科技+金融”为兰白自创区插上腾飞的翅膀 甘肃省科技创新走上“快车道”

 2020/11/10/ 08:59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孙理

“科技+金融”为兰白自创区插上腾飞的翅膀

我省科技创新走上“快车道”

  每日甘肃网11月1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11月9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自2018年兰白自创区获批建设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自创区和试验区建设,将“两区”建设作为全省的重大战略,各建设主体通过双轮驱动、协力抓建、联动推进,积极推进各项试验举措、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加速落地。截至2019年底,兰白自创区生产总值397.5亿元,占全省4.56%;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生产总值906.8亿元,比2018年增长12%。

  立平台 稳服务

  催化“两区”发展新动能

  兰白自创区获批建设期间,我省加快培育和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先后组织认定新型研发机构15家(全省24家)、培育新型研发机构6家(全省14家)。同时,加紧推进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新建大科学装置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同位素药物研发中心等19个研发服务创新平台,建成中检普泰国家放疗设备检测中心等10个重点研发和检测平台,新挂牌成立生命科学技术等7个产业研究院和12个创新工作站,组织认定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积极推进各类创新平台进入发展快车道。特别是向科技部推荐申报的3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成功获批;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能源装备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入围第三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名单,成为“两区”,乃至全省首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实现了我省“零”的突破。

  落实项目申报直通机制,加大对以“两区”为重点的科技项目支持力度,2020年甘肃省科技计划指南中新增了区域合作项目的内容,将“两区”建设主体作为项目申报推荐主体,为其赋权赋能。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向“两区”协调支持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73项支持经费10157万元。

  统筹推进“两区”统计评价工作,量身选取了12项作为自创区考核指标,逐年发布“两区”统计评价报告,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推“两区”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

  提速产业转型落地

  从2018年至今,我省落实专利质押融资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两区”建设累计为全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近35亿元,质押专利390件。兰州、白银高新区成功申报获批中央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并获得资金支持7700万元;持续支持鼓励省内私募机构向“两区”内企业进行投资安排,华龙证券累计投资15家企业,79.89亿元。

  2019年,在全面落实《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借鉴利用《生态产业技术引进指南》《生态产业省内技术信息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兰州高新区以“一谷五园”建设为核心,与中国生物签约建设“医美产业园”,获批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示范基地。白银高新区积极推进重点项目41个,总投资226.63亿元,大数据产业中心项目、5万加仑芯片级光刻胶项目等项目,填补了白银地区产业空白。兰州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引进落地李灿院士二氧化碳加氢合成甲醇示范装置、上海康鹏科技等项目106个,其中高科技企业占比达50%。兰州经开区投资10亿元建设西部药谷产业园已初见成效,国药集团、赫博陇药、佳加净等10家生物医药企业相继入园。

  打好“招引牌”

  助力区域创新协作

  以企引人、以商引人、以产引人,我省充分发挥生态产业领军人才、特聘科技专家等政策效应,利用兰洽会、兰州科博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等大型活动,积极为“两区”各建设主体招商引资搭台,努力实现新产业突破发展,2019年共计引进项目189个、总投资约1131.48亿元。特别是兰州新区通过大力引进和培育数据信息、精细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1.7%。“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和“陇原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共引进19名金融和科技人才兼职挂职,50%的省级人才项目落地“两区”。遴选确定100名专业技术人才为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选。

  在科技部大力支持和上海张江鼎力相助下,“两区”建设不断拓展合作维度,与沪浙等地签订《创新发展合作备忘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战略合作协议,促成网易(兰州)联合创新中心等项目落地“两区”。

  通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截至2019年底,兰白自创区生产总值397.5亿元,占全省4.56%;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生产总值906.8亿元,比2018年增长12%。兰白自创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378家,比2018年增长24.3%,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514家,比2018年增长26%,占全省的48.9%。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 理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