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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第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20/11/10/ 22:50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谢晓玲

  新甘肃客户端金昌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谢晓玲)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金昌市榜上有名,第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金昌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坚持不懈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历届市委、市政府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走出了一条西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之路。2015年,金昌以全国80多个地级市第10名的测评成绩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今年,金昌通过复查确认,再次成功蝉联这一荣誉称号。

  立足打造精致城市,金昌市把“创城”迎检当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机遇,严格落实地级干部包抓、牵头单位“一把手”负责、责任部门协作配合的创建责任制度,建立并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街责任制”,包帮、指导、督促辖区单位、门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市政设施维修、城市道路维修、小区综合整治、街道环境整治等项目,不断巩固和提升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硬环境”,为居民营造了高质量的生活环境。

  金昌坚持守正为要、创新为贵、实践为重,着力推动城乡文明共建共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和“十个我”“十个微”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将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通过评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开设道德银行、设立孝善基金、建立市民文明学校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

  同时,金昌坚持创建为民理念,下大力气解决关系民生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了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低保等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障无差别,公共服务均等化,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标兵,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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