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法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每日甘肃网11月12日讯 据酒泉日报敦煌报道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审理过程中,原告某农资公司与被告张某某、赵某某及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农资公司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委托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指定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财产损失数额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寄至敦煌市人民法院后,因张某某、赵某某无法到庭领取。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彰显法院人文关怀,综合审判庭干警驱车200余公里,前往瓜州县锁阳城镇北桥子村,向当事人送达了司法鉴定报告,并告知当事人若对鉴定报告载明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于鉴定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鉴定公司提出补充评估或复核评估。
近期,敦煌市人民法院不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万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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