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整合发力 精准有效投入
——我市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综述
张掖日报记者乔伟
2016年7月15日,高台县骆驼城镇永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孝忠看着自己存折里多出来的7000多元精准扶贫到户项目补贴款,高兴地怎么也睡不着觉。他盘算着明天就用这笔钱修一座羊圈,再用剩下的钱买几只羊、几头牛,贫困的旧生活就要成为历史,美好的新生活正款款走来……
和张孝忠一样,越来越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产业扶贫专项贷款一举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在贷款的帮助下靠自己过上了幸福生活;越来越多的贫困村通过市县两级积极撬动金融资本投入的资金,改善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培育了富民产业。
无论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始终离不开财力的支持。为此,我市专门成立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打好“算盘” 全市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有力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2014年至2020年,全市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6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5亿元;五个插花型贫困县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增量15%、市级财政按照10%足额增列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6.98亿元,市县级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同时,扎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全市共整合省级涉农资金2.89亿元,整合资金占应纳入整合资金的78.46%,达到了整合使用省级资金70%以上的要求;一般政府债券60%用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得到落实。2018年至2019年,省上下达我市五个插花县一般债券额度7.89亿元,实际用于脱贫攻坚项目4.96亿元,占省上下达一般债券额度的63%。
责无旁“贷” 小额信贷为脱贫攻坚注入活力
扶贫小额信贷是为贫困群众量身定做的一款政策性金融产品,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有效举措,是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硬指标”。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提供了资金保障。截止目前,全市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亿元,22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红利。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张掖银保监分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召开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积极督促各承贷银行紧盯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但没有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已还款但有返贫风险且符合贷款条件、仍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边缘易致贫户;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已还款但仍有贷款意愿且有还款能力、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四类人群”,在准确把握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政策要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和实际需求等因素,建立信贷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进度,确保应贷尽贷。2015年以来,仅兰州银行张掖分行就向符合条件的88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35390万元。
同时,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扶贫小额信贷必须用于贫困户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发展的要求,加强扶贫小额信贷使用管理,引导贫困户精准用于发展生产,确保贫困群众“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
当好“管家” 扶贫资金管理监管持续加强
全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类扶贫资金规范使用,脱贫攻坚任务不留资金缺口。在资金下达、拨付、支出方面做到“三快”,即资金下达快,资金拨付快,资金支出快。同时,靠实县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周调度、旬分析、月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分析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报告,向扶贫办通报,形成加快扶贫资金支出的合力,至今年10月底,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4.53%,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3.1%,补短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3.68%,各项资金的支出进度全部达到省上要求的考核进度。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职责、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制定张掖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县区及时支付资金。紧盯重点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对财政部门牵头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抽查督导。至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审计、专项检查等反馈和发现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同时,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将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脱贫攻坚规划、当年脱贫攻坚任务等对扶贫项目资金必要性、可行性、相关性、匹配性等内容等进行审核,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有效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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