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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出台《中共平凉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2020/11/17/ 10:47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丁小凤

  我市出台《中共平凉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每日甘肃网11月17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丁小凤)11月16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中共平凉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确保《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在平凉落地落实,有效推进平安平凉、法治平凉建设,为着力提升新时代平凉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以《条例》和《实施细则》为蓝本,结合平凉政法工作实际,坚持把握正确方向、聚焦主题主线、突出工作需求原则,做到重大原则全覆盖、普遍要求不漏项、落实任务接地气,对市县两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出明确制度安排,对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监督责任等八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阐明了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以及政法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紧盯“谁来领导、领导什么”主线和“怎么领导、如何保障”问题,聚焦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任务清单化,细化了市、县(市、区)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运行方式,健全了党委领导政法工作十项机制、党委政法委履职十三项制度、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履职六项任务等相关制度,明确了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享受党委政法委工作津贴和市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要求,有力夯实了政法工作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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