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传教育 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深化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深化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按照“两个机关”建设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职责,遵循宪法精神,紧扣中心大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宪法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体现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高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把住重点,突出特色,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突出“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普法教育、理论宣讲重要内容,把准宪法精神原则,树牢宪法至上理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要在做好“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部门一特点、一行业一亮点”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依托组织生活、实践教育、普法宣传和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坚持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种空间平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互联网+”宪法学习宣传,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同时,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等代表履职平台载体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以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保证宪法实施
通过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把文本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是推动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意见》要求,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要着眼法治甘肃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立法步伐,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保证宪法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准立法方向,选准立法项目,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坚持开门立法,吸纳民情、反映民意,注重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要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将是否符合宪法精神、立法法权限、上位法内容以及法定程序作为法规审查标准,从严进行把关。
注重提高实效,持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形式。
《意见》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关注热点,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面依法治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监督,通过开展综合式监督,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相结合,统筹运用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多形式开展监督。要着眼建设法治政府,监督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体制和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约束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要着眼保证公正司法,监督“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着眼推进全民守法,统筹推动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为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甘肃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原则,所有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防止出现规范性文件不备、不查、不纠或者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强化备案审查实效。要加强人大、政府等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制度建设,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明确具体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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