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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零时起 兰州市将新增4处电子警察

 2020/12/09/ 08:36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张秀芸

12月20日零时起

兰州市将新增4处电子警察

  每日甘肃网12月9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12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创造良好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12月20日零时起,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始启用全市新增的4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1.伏直公路-安定门

  2.伏直公路-二台阁

  3.伏直公路-民族村

  4.伏直公路-三台阁公园门口

  新开启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包括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2.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5.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

  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代码:1018,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法代码:1019,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8.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违法代码:1046,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9.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

  1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罚结果:不扣分,处罚50元)。

  广大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也可关注“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兰州公安交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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