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调解+听证”传递检察温情

 2020/12/15/ 09:14 来源:酒泉日报 刘伟强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调解+听证”传递检察温情

  每日甘肃网12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敦煌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彰显检察人文关怀,近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进行调解并举行公开听证会。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主持听证会,村委会干部等4人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

  周某与周某某系亲兄弟,因琐事产生矛盾。今年8月10日,周某某酒后叫开周某家后门,用随身携带的镰刀,砍了周某两下,周某被砍伤。周某拿起门边的铁锹,在周某某右侧颈部打了一下,周某某受伤。经鉴定,周某、周某某均属轻伤二级。

  听证会开始前,承办检察官就二人未达成赔偿协议部分多次调解,并联系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干部与二人沟通,二人达成赔偿协议并相互出具谅解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案件审查情况,以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认为周某兄弟二人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本案系近亲属之间偶发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综合二人认罪悔罪、达成赔偿协议且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二人不起诉。

  各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均表示同意承办人的不起诉意见,希望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使二人打开心结、和睦相处、遵纪守法。周某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此次公开听证,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有效化解了兄弟间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刘伟强)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