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节、元宵、清明等假期 我省将适时发布禁火命令
每日甘肃网12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2月21日,省政府发布《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确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草原防火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
《命令》指出,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要求进入林区、牧区人员必须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
同时,要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严防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扎实推进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密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隐患。要全力筑牢用火审批防线、入山检查防线、日常巡护防线和联防联保防线,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因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牧区的一切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碍。公安部门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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