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彰显检察担当,甘肃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0/12/29/ 19:09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金鑫

  省政府新闻办12月2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 摄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12月29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2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共同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全省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文物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方式,聚焦“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改建、添建、迁移、拆除”等8类高发频发、且查办难度较大的违法情形,开展精准监督。截至目前,共摸排文物保护案件线索503件,立案47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2份,向县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县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其他负有文物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15份;通过磋商解决问题14件,9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专项监督活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加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联合督办、业务培训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协作,构建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新型协作关系,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双方共同遴选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对指导各地做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

  2021年,双方将继续联合,重点紧盯石窟寺保护、史前遗址、红色文化等领域的违法情形和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有关专项监督活动,合力保护好、传承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不断推动甘肃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