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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健委提醒: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发热乏力一般不需要处理

 2020/12/30/ 08:4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首席记者欧阳海杰

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 出现发热乏力一般不需要处理

  每日甘肃网12月30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欧阳海杰)我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在12月24日全面启动。12月29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醒,受种者在接种前要了解疫苗说明书、知情同意书中规定的事项,包括禁忌方面的内容。

  目前,我国依法依规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已经开展了100多万剂次的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严格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追踪观察表明,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针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主要使用国药中生北京所、国药中生武汉所、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3种灭活疫苗。

  省卫生健康委建议,受种者在接种前要了解疫苗说明书、知情同意书中规定的事项,包括禁忌方面的内容。接种后,要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以便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时能得到及时治疗。

  据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的常见反应与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差别,主要表现在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出现疼痛、红、肿;全身反应主要有发热、乏力等情况,大多是一过性的,一般不需要处理。

  省卫生健康委表示,如出现高热或局部红、肿,高热超过38.5度,红肿大小超过2.5厘米,或感觉到身体特别不适、未及时恢复的,须尽快前往医院就医,向接种医生报告。

  目前,全省各县区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各接种点都配备了具备预防接种资质的医卫人员、相应的药品和设备。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还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并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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