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法不容 打伤妻子被判刑
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12月30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州报道 日前,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16日,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琐事,在妻子刘某孕期、哺乳期先后6次实施殴打。2020年7月16日,被告人酒后回家后,再次对刘某拳打脚踢,致刘某眼睛充血、身体多处瘀青和骨折。经酒泉市人民医院诊断,刘某左侧第七第十根肋骨骨折,左侧气胸,肺挫伤,肩胛骨骨折,腰2椎体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肃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李某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家庭的稳定、团结,同时考虑被告人与受害人系夫妻关系,并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谢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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