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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2020/12/31/ 08:26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杜志超

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全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摸清了

  每日甘肃网12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2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进行发布。普查期间,我市对有污染排放的4895个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

  记者从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甘肃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审核,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顺利通过验收。

  精准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

  水污染物排放方面:化学需氧量3.20万吨,氨氮排放总量1247.58吨,总氮排放总量4913.15吨。从排放量来说,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54.60%,其次是生活源;氨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78.53%,其次是农业源;总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65.75%,其次是农业源。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61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6.304万吨。从排放量来说,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的83.15%,其次是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来自移动源,占总排放量的66.46%,其次是工业源;颗粒物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的88.85%,其次是生活源。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4.70万吨,主要来自移动源,其次是工业源。

  固体废物排放方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19.03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12.08万吨,处置量为4.81万吨,当年贮存量为2.14万吨。

  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污染源普查结果已经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应用,下一步,兰州市将进一步发掘好普查数据资源,科学全面将普查结果转化为实践应用和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发挥出普查工作的价值。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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