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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布餐饮企业防疫新要求 冷链食品检疫证明要公示

 2021/01/21/ 09:30 来源:兰州日报 首席记者 陈玮

我市发布餐饮企业防疫新要求

冷链食品检疫证明要公示

  餐饮单位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口罩。对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每日甘肃网1月2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1月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结合我市餐饮行业发展现状,该局发布餐饮服务环节疫情常态化防控新要求。据了解,除了要求场所进行消毒,控制就餐人数外,使用冷链食品的餐饮企业还需公示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兰州总仓出仓证明,让顾客放心消费。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强化日常消毒保洁

  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管理,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不聘用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口罩。对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要强化日常消毒保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要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餐饮单位要在场所内公示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兰州总仓出仓证明,让顾客放心消费。

  冷链食品检疫证明要公示 不得加工生食类高风险菜品

  按要求,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禁止在经营场所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经营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并索取供货商许可证及同批次产品入境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总仓出仓证明、消毒证明,并录入甘肃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餐饮单位要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同时,还要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承诺,在场所内公示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兰州总仓出仓证明,让顾客放心消费。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专人管理,专区或专库(柜)存放,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专人消毒等,不得与其它原辅料混放。

  食品加工制作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要充分煮熟热透,确保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得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加工生食类等高风险品种。

  进店消费顾客必须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符合要求方可入店,体温监测异常的须按照上报流程立即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

  外卖餐食密封盛放 顾客应在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按要求,进店消费顾客必须扫健康码,查验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符合要求方可入店,体温监测异常的须按照上报流程立即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餐馆要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设置“一米线”和设置餐桌一米间隔,疏导就餐人员保持一米距离。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醒顾客在非就餐时全程佩戴口罩,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餐饮单位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分餐夹,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制。就餐者离开包间后,餐饮单位要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此外,外卖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封签,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服务应严格执行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

举办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的,要实行“双报备”制度。

  举办宴席须报备 50人以上聚餐活动要“双报备”

  承办宴席的餐饮单位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集体团拜、慰问演出、联欢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50人以上的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且举办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的,要实行“双报备”制度,聚餐当事人要向宴席承接单位报备最高控制人员数量和聚餐规模,并对聚餐人员旅居史进行核查,禁止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参加聚餐。

  宴席承接单位要提前1日向所在街道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或村委会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单位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聚餐当事人信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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