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检察履职 服务发展大局】
助力脱贫攻坚 让老百姓过上“暖”日子
——二〇二〇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综述
程乔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我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举全社会之力向贫困发起最后的总攻。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持续推进,一方面立足“四大检察”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助力脱贫攻坚,一方面认真开展定点包片精准帮扶,努力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凸显检察作为。
依法严惩危害“三农”犯罪
2020年6月18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检察干警来到该县北部的董岭乡周家塬村,就该院办理的一起恶势力案件进行回访。“案件办理后,党的惠民政策得以落地实施,社会风气也明显好转。”董岭乡党委书记韩高锦对回访检察官这样说。
时间回溯到2016年,兰州市某公司与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就该县董岭乡周家源村荒地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支付了补偿款。时任村书记的周某林在其后两年多时间里,通过孤立、除名、威胁、辱骂等“软暴力”,唆使村民上访向相关部门索要该补偿款,并与多人共谋,以阻碍惠农政策落地向政府部门施压,多次阻挠村委会换届选举。
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后,东乡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追加漏犯4人。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要围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出部署。
据了解,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突出打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有效惩治侵吞扶贫资金、制售假劣农资等危害“三农”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088人、起诉6048人。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案件60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88人,支持起诉255件,帮助9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40万余元。
“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是全省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又一重要发力点。
1995年2月,临洮县某村村民侯某与曹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两人在撕打过程中,曹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侯某捅伤,致侯某失血性休克,并于当晚死亡。案发后曹某外逃,直至2018年被抓获归案,但因该案已过追诉时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予核准追诉的决定。因侯某系家中唯一的儿子,失去主要劳动力的侯某一家因生活困难,于2013年就被确定为建档立卡户。为了及时抚慰被害人家属,同时缓解其生活上的困难,临洮县检察院一方面耐心劝说曹某家属自愿给付侯某一家经济赔偿,另一方面考虑到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周期较长,先行垫付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以解侯某一家的燃眉之急。在办理司法救助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对接,为侯某一家落实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产业奖补、住房安全等一系列扶贫政策,尽最大努力改善其经济和生活条件。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我们不断增强脱贫攻坚的大局意识,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持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振宇介绍。
据统计,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33件,决定司法救助案件340件395人,发放救助金941万余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11人,发放救助金776.9万元,实现了全省三级检察院司法救助全覆盖。
“战疫”“战贫” 两场硬仗一起打
2020年2月,突如其来的疫情让省检察院派驻两当县的11名驻村干警没等假期结束,便匆忙回到了各自所在的乡村,和村干部们一起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向村民发放省检察院筹集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
“我们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鼓励干警‘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带头消费贫困户的产品,开展了农产品促销签约仪式和网络直播活动,花椒、蜂蜜、粉条等当地土特产纷纷亮相,再也不愁销路了。”5月13日,在两当县举行的“消费扶贫、助农增收”启动仪式上,主办方省检察院帮扶办负责人、该院二级巡视员毛蔚伟介绍,为拓宽帮扶点农产品销售渠道,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省检察院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扶贫活动,通过对接促销、干部代购等方式,助力农户增收。
在依托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的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和各级党委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指标,针对疫情影响积极调整帮扶措施,持续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竭尽全力为帮扶地区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朱玉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等部署,持续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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