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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逃逸 找人顶包被判刑

 2021/01/29/ 18:56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徐俊勇

庭审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嘉峪关市一男子不仅酒驾,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找人“顶包”,后又指使好友做伪证。2021年1月28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并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马某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包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明(化名)、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马斌(化名)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11月11日凌晨2时30分,马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嘉峪关市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某轻伤二级,乘坐摩托车的张某某死亡。经认定,马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为逃避刑事责任,指使其员工马明(化名)冒充事发时小型客车的驾驶人为其顶罪,并与受害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随后,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马斌(化名)根据马某的指使在公安机关作伪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杨某又根据马某指使作伪证。2017年12月7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马明(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后公安机关拟对马明(化名)作出终身禁驾的处罚时,马明(化名)遂向嘉峪关市司法局告发其系为老板马某顶替交通肇事罪,案件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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