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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兰州市汽车类消费投诉总体呈下降趋势 定(订)金类投诉最多

 2021/03/16/ 08:42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杜志超

去年我市汽车类消费投诉总体呈下降趋势

定(订)金类投诉最多

  每日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2020年汽车类消费投诉情况。去年我市共接收涉及汽车类消费者投诉1238件 ,比2019年减少了359件,同比下降了22.5%。

  这些汽车消费问题需注意

  汽车消费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中购车定(订)金类问题居首;其次是车辆维修类相关问题;第三是车辆质量类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合同签订还不规范;二是经销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销售员职业素质有待提高;三是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经销商“口头承诺”兑现率不高;四是部分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淡薄,维权知识有待普及。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提车时要仔细检查

  1.全面了解情况,慎重签订书面购车合同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若因个人原因终止交易,要求退定金或者预付款,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购车前,应向商家详细了解汽车的功能、车型、配置、价格、购买方式以及商家额外收费项目等重要信息,要求商家对商品及服务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避免落入隐性消费陷阱。

  2.提车前先检查,有问题当场提

  仔细查看经销商交付的车辆与合同约定的配置是否一样,若有差异,应及时向商家提出,要求更换。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当场向商家提出,协商解决。检查好车辆各种手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内容。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

  3.消费权益受损,依法合理维权

  如在消费过程中遭受侵权,消费者可保存好发票、收据等凭证及证据,依法维权。对于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等问题,可拨打商务部门投诉热线12312反映。

  对于隐瞒商品真实情况、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可通过12315热线、12345热线反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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