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索取、收受他人财物5002万余元
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彦龙受审
每日甘肃网3月2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3月22日,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彦龙受贿一案。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彦龙2004年至2019年在担任兰州市永登县县长、县委书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及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结算、土地使用权转让、就业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002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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