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兰州市再次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8%,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等相应提高。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8%,城市低保五区由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846元,三县由每人每月589元提高至636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4428元提高至478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相应提高,分别从不低于12215元、5757元提高至不低于13198元、6224元;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三档分别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至不低于1680元、3360元、4800元;城市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中的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60元。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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