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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2021/04/01/ 09:06 来源:酒泉日报 全媒体记者韩蕾

接受教育可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我市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韩蕾)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将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切实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正向激励作用。

  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学法减分可申请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3种: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目前,我市可申请的学法减分方式和途径有两种,即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累计最高减免6分。减免记分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等情形均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经查证属实,将作废驾驶人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列入黑名单,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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