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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酒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0天

 2021/04/23/ 09:03 来源:酒泉日报 全媒体记者赵海燕 见习记者魏海玲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2020年酒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0天

  每日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赵海燕 见习记者魏海玲)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情况,介绍“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及2021年重点任务。

  据了解,2020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盯重点难点,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助推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2020年,酒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0天,优良天气率达90.2%,较2015年提升2.4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由全省第9名上升为第6名。主要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从2019年起,酒泉城区空气质量持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0年,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达100%,7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6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均在2019年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连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今年,我市将立足市情实际,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不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国家、省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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