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每日零时至5时危险品运输车辆高速和国道实行夜间限行
每日甘肃网4月2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为有效遏制因夜间疲劳驾驶导致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4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限时通行。
规定指出,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G109)、银陕线(G211)、兰渝线(G212)、兰磨线(G213)、红格线(G215)、西张线(G227)、荣兰线(G309)、连天线(G310)、沪霍线(G312)、福兰线(G316)等国道上通行。
载运危险品的机动车在省内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对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
公安举报电话:110,122 高速举报电话:96969,12122
交通举报电话:96779 安监举报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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