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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举行 21名听证参加人中19人同意调价,2人反对

 2021/05/22/ 09:06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王思璇

兰州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昨日举行

21名听证参加人中19人同意调价,2人反对

  每日甘肃网5月22日讯(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兰州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5月21日在兰州西北宾馆举行。本次听证会共有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21名听证参加人列席,2人反对调价,19人同意调价。

  此次听证会设有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记者。21名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9名,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4名,专家学者3名,兰州市人大代表1名,兰州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3名。同时,还包括退休工人、企业员工、学生、教师、自由职业者在内的5名旁听人在旁听席旁听。

  21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公告》中提出的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的两套调价方案、理顺分类用户销售价格以及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和建议16条。其中,2人反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17人同意形成价格机制但倾向于配气价格方案二,2人同意形成价格机制但倾向于配气价格方案一。

  此次听证会听证人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卢光杰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真切倾听到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心声,将对政府价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接下来,将对当天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整理、吸收,并形成听证会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兰州市政府审议。此次改革方案具体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方案

  方案1:严格按照分类用户配气成本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

  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86元/m3,较原价格水平(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前,下同)上调0.29元/m3,涨幅51%;非居民用气中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27元/m3,下降0.05元/m3,降幅15.6%;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37元/m3,下降0.18元/m3,降幅32.7%。

  该“方案”符合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中提出的“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精神,但居民用气支出增幅较大,不考虑气源采购价格变化因素,仅按照配气价格变化测算,以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量为例,普通居民生活用气增加成本104.4元/年;壁挂炉家庭用气增加成本696元/年。

  方案2:鉴于居民用户配气成本较高,承受能力较弱的实际,沿用工商业适当补贴居民和集中供热用气的办法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

  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5元/m3,下降了0.02元/m3,降幅3.5%。非居民用气中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23元/m3,下降0.09元/m3,降幅28%;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52元/m3,下降0.03元m3,降幅5.5%。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各类用户的配气成本和承受能力,特别是近年来非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格在供热期大幅上涨,而集中供热用气属大民生用气,价格不易过高,符合兰州市用气实际。不考虑气源采购价格变化因素,仅按照配气价格变化测算,以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量为例,普通居民生活用气降低成本7.2元/年;壁挂炉家庭用气降低成本48元/年。

  二、理顺分类用户销售方案

  分类用户销售价格=当期门站价格+分类用户配气价格,其中居民和非居民目前当期门站价格均为1.376元/m3。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分步理顺

  按照“一次听证、分步理顺”的原则,此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工作完成后,居民用气暂不执行新核定的配气价格,仅在现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同向顺调今年4月1日门站(气源采购)价格上涨的0.066元/m3(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1.69元/m3调整为1.76元/m3,涨幅4%),不足部分仍由燃气销售企业承担。后期,市政府将综合考虑门站价格变化、经济恢复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等因素,择机执行新核定的配气价格、全面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2.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全面理顺

  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供热期门站价格(目前未知)+集中供热配气价格(“方案1”为0.27元/m3,“方案2”为0.23元/m3)。

  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现行门站价格(1.376元/m3)+工商业配气价格(“方案1”为0.37元/m3,“方案2”为0.52元/m3 )。即采用“方案1”销售价格为1.75元/m3,较现行价格降低0.15元/m3;采用“方案2”销售价格为1.90元/m3,与现行价格持平。

  三、完善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

  居民用气:

  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涨跌8%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上限为0.26元/m3,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

  非居民用气:

  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涨跌5%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上限为0.45元/m3,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3个月。

  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调整期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上期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1-供销差率)。供销差率按《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此外,本次听证会对配套设施包括优化居民阶梯气量标准以及补贴重点群体等内容进行了听证。其中,适当增加居民第一阶梯用气量,具体为普通居民用气户第一阶梯由原来的360m3增加至420m3,增加气量60m3,第二阶梯顺延为420m3-480m3,第三阶梯仍为480m3以上不变;壁挂炉用气户第一阶梯由原来的2400m3增加至2700m3,増加气量300m3,第二阶梯顺延为2700m3-3000m3,第三阶梯仍为3000m3以上不变(各阶梯气价比仍执行1∶1.2∶1.5)。

  同时,继续落实对残疾人贫困户家庭赠送气量优惠政策,燃气销售企业每年向残疾人贫困户家庭赠送96m3家庭生活用气;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其销售价格仅在居民第一阶梯气价的基础上增加0.05元;同时,民政部门在调整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时,也将予以考虑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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