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随意入住旅馆吗?检察机关:不行!
每日甘肃网5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城关区检察院协同城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对城关区张苏滩部分旅(宾)馆执行住宿登记相关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小旅馆仍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逐人登记、访客登记等制度,当成年人将未成人带至旅(宾)馆住宿登记时,旅(宾)馆服务人员仅登记成年人信息,未尽职尽责核查同行未成年住宿人的信息,使旅(宾)馆轻易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地。
对此,检察官及时讲解相关规定,要求旅(宾)馆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检察官还明确告知,根据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旅(宾)馆经营者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欺凌、虐待、殴打、遗弃、拐卖、收买或者被人麻醉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如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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