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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少年的你”,甘肃公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1/05/28/ 20:16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郭秀睿

  新甘肃客户端5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郭秀睿)今天,甘肃省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及六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目前全省法院有35家少年法庭,基本形成了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组织机构和框架。为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建设,甘肃省法院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用系统成熟的制度规范指导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通过多项举措,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体制建设,调整理顺少年法庭受案范围;进一步锻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少年审判队伍,探索构建符合少年司法规律的审判方式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预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体系;进一步着眼预防和矫治工作,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大数据研究应用,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王某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王某(时年均未满16周岁)系某中学初三学生。2019年9月初,二被告人与同学赵某、马某等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在校园内引发斗殴后,李某遂购买了两把折叠刀,并将其中一把交给王某。数日后,李某、王某与赵某、马某、孙某等人在校园内再次发生冲突,王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马某右腰部刺戳,李某持刀朝马某左肩部、左胸部刺戳,致被害人马某大失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分别犯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共计46852元。

  案例二:高某某、牛某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牛某某(时年均未满16周岁)明知罗某1、罗某2(均已判刑)向他人贩卖毒品,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主动接受罗某1、罗某2指使,数次从某市某区出租房内接取毒品,采取“藏毒捡拾”的方法先后将10.57克毒品投放至某市医院厕所内,将10.49克毒品投放至某市立交桥桥洞下,由他人“捡拾”。数日后,高某某、牛某某又受罗某1指使,从某县接取毒品运输至某市出租房内藏匿。次日,罗某2指使牛某某欲向他人投放毒品时,被当场抓获,警方从其身上查获9.67克毒品,又从其藏匿毒品的出租房内查获288.42克毒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作案使用的手机两部、白色踏板摩托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三:王某某强奸案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王某1、李某(女,时年均未满14周岁)通过某聊天软件相识。王某某明知王某1、李某系在校学生,以金钱引诱2名幼女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数日后,王某1、李某又将陶某某(女,时年未满13周岁、智力残疾)带至事先约定的某宾馆房间内,王某某明知陶某某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案例四:马某某强奸、强制猥亵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某晚,被告人马某某趁同村村民杜某某(女,时年未满14周岁)独自在家熟睡之机,溜入杜某某家中将被害人强奸。2018年8月某晚,马某某得知杜某某一家在搬迁新居后独自居住,半夜潜入杜某某卧室,对被害人实施猥亵。数日后,马某某趁夜深人静,再次翻墙溜进杜某某的卧室,将杜某某强奸。2019年3月某日,马某某趁杜某某的父母外出,家中只有杜某某兄妹四人(均系未成年人)之机,强行猥亵杜某某。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案例五:黄某某猥亵儿童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系某童星艺术培训机构负责人。2019年9月,黄某某利用其在该校担任老师的便利,对刘某某(时年未满8周岁)、崔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董某某(时年未满8周岁)、杜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王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等数名女童实施猥亵。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禁止被告人黄某某从事与教育、培训、训练、看护未成年人等有关的职业,期限为五年。

  案例六:某区民政局申请撤销王某某等人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

  卿某某(时年7周岁),其出生后随母亲卿某1在某省生活,其父王某某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在某监狱服刑。2019年5月,其母卿某1因病离世后,卿某某流落街头,由某省救助中心收留,后送至原户籍地某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监护生活。经查,卿某某祖父、外祖父已因病先后去世,祖母马某某、外祖母鲜某某,身患严重疾病,无监护能力,其成年兄长王某某,系某街道办事处帮教人员。上述人员均无监护卿某某的能力。为此,某区民政局依法申请撤销马某某、鲜某某、王某某对卿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卿某某的监护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王某某、马某某、鲜某某为卿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某区民政局为卿某某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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